[高山自首] 高山案同謀李氏兄弟上訴被拒 隨時遣返
(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)據悉,加拿大最高法院較早前拒絕李東哲、李東虎兄弟最後的上訴申請,加拿大邊境服務局(CBSA)隨時可能收押兩兄弟,展開遣返中國的程序,兩人可能成為第壹批被遣返的躲加“著名”中國逃犯,比較早來到的賴昌星更快被遣返。李東哲、李東虎兄弟為涉嫌卷走中國銀行黑龍江支行10億人民幣潛逃“高山案”的同謀,於2007年2月23日因簽證過期被捕,被移民部判無資格申請難民。
根據法庭紀錄,李氏兄弟過去兩年多以來,與移民部在各級法院交手多次,且互有勝負。第壹次是在當他們知道“遣返前風險評估”被拒,入稟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時,法官曾在2009年6月18日判決李氏兄弟勝訴,李氏兄弟因此燃起像賴昌星壹樣“賴”在加拿大的希望。不過,很快因移民部的上訴而希望破滅。
根據法庭紀錄,上訴法院在2010年3月17日改判移民部有理,並推翻聯邦法院之前判決,這時李氏兄弟不甘心,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。但“終極上訴管道”在8月12日來到終點,最高法院法官拒絕了兩人上訴的申請。
此外,李氏兄弟被捕後壹關就是18個月,直到他們同意每年付壹人1.5萬元的代價佩戴“電子腳鐐”,才獲得保釋,保釋條件還包括不能與高山等人見面或聯絡。
李氏兄弟由於並非加拿大永久居民,只是以短期旅游簽證入境、逾期居留,因此與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高山命運大不同,例如他們在2007年2月23日被捕後,曾表達申請難民意願,但未獲移民官接受,而直接進入“遣返前風險評估”程序。
至於李氏兄弟最快何時被遣返?消息透露,壹般移民官員會避開聖誕新年假期進行遣返,所以現在若無行動,應該會是等到明年壹月放假結束後,估計不會遲過農歷新年。
而主犯高山在2007年2月16日被捕,但經過幾次拘留聆訊後,已獲釋放,而移民及難民局欲取消高山及壹家移民資格聆訊,也在2008年4月被“無限期延後”。有消息指出,有關聆訊得以“無限期延後”的原因,與高山已向移民部申請難民,難民程序正在進行中有關。
李氏兄弟是在2004年12月31日入境溫哥華,比高山晚壹天入境。李氏兄弟與各自妻子曾在溫哥華低調過日子壹段時間,直到被移民部以逾期居留為由將兩人逮捕。
李東哲兄弟潛逃加國事件簿
2004年12月30日 高山以永久居民身分抵達溫哥華
2004年12月31日 李東哲及李東虎兄弟持有效旅游簽證入境溫哥華
2007年2月16日 高山被逮捕,原因是移民申請資料有假
2007年 2月23日 李氏兄弟簽證過期被捕,移民部判無資格申請難民
2008年6月11日 有條件保釋但需佩戴“電子腳鐐”2人壹年耗3萬元
2008年8月26日 遣返前風險評估遭拒,向聯邦法院提司法覆核申請
2008年10月8日 聯邦法院同意其司法覆核申請
2009年6月18日 法官判決李氏兄弟勝訴
2009年6月22日 移民部上訴至聯邦上訴法院
2010年3月17日 上訴法院法官推翻聯邦法院的判決,移民部勝訴
2010年5月13日 李氏兄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
2010年8月12日 最高法院判決不接受李氏兄弟的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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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法庭紀錄,李氏兄弟過去兩年多以來,與移民部在各級法院交手多次,且互有勝負。第壹次是在當他們知道“遣返前風險評估”被拒,入稟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時,法官曾在2009年6月18日判決李氏兄弟勝訴,李氏兄弟因此燃起像賴昌星壹樣“賴”在加拿大的希望。不過,很快因移民部的上訴而希望破滅。
根據法庭紀錄,上訴法院在2010年3月17日改判移民部有理,並推翻聯邦法院之前判決,這時李氏兄弟不甘心,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。但“終極上訴管道”在8月12日來到終點,最高法院法官拒絕了兩人上訴的申請。
此外,李氏兄弟被捕後壹關就是18個月,直到他們同意每年付壹人1.5萬元的代價佩戴“電子腳鐐”,才獲得保釋,保釋條件還包括不能與高山等人見面或聯絡。
李氏兄弟由於並非加拿大永久居民,只是以短期旅游簽證入境、逾期居留,因此與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高山命運大不同,例如他們在2007年2月23日被捕後,曾表達申請難民意願,但未獲移民官接受,而直接進入“遣返前風險評估”程序。
至於李氏兄弟最快何時被遣返?消息透露,壹般移民官員會避開聖誕新年假期進行遣返,所以現在若無行動,應該會是等到明年壹月放假結束後,估計不會遲過農歷新年。
而主犯高山在2007年2月16日被捕,但經過幾次拘留聆訊後,已獲釋放,而移民及難民局欲取消高山及壹家移民資格聆訊,也在2008年4月被“無限期延後”。有消息指出,有關聆訊得以“無限期延後”的原因,與高山已向移民部申請難民,難民程序正在進行中有關。
李氏兄弟是在2004年12月31日入境溫哥華,比高山晚壹天入境。李氏兄弟與各自妻子曾在溫哥華低調過日子壹段時間,直到被移民部以逾期居留為由將兩人逮捕。
李東哲兄弟潛逃加國事件簿
2004年12月30日 高山以永久居民身分抵達溫哥華
2004年12月31日 李東哲及李東虎兄弟持有效旅游簽證入境溫哥華
2007年2月16日 高山被逮捕,原因是移民申請資料有假
2007年 2月23日 李氏兄弟簽證過期被捕,移民部判無資格申請難民
2008年6月11日 有條件保釋但需佩戴“電子腳鐐”2人壹年耗3萬元
2008年8月26日 遣返前風險評估遭拒,向聯邦法院提司法覆核申請
2008年10月8日 聯邦法院同意其司法覆核申請
2009年6月18日 法官判決李氏兄弟勝訴
2009年6月22日 移民部上訴至聯邦上訴法院
2010年3月17日 上訴法院法官推翻聯邦法院的判決,移民部勝訴
2010年5月13日 李氏兄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
2010年8月12日 最高法院判決不接受李氏兄弟的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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